业务受理范围:
群众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行政监察机关受理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其它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问题。
区域受理范围和举报对象 杭州市江干区辖区内党员和监察对象;
凡诬告、陷害者,将追究其纪律和法律责任;
凡利用举报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谩骂、发泄私愤等,将不予受理。
举报方法:
在明确举报范围和相关法规,确定要举报以后,请点击下方按钮开始举报,在填写投诉表单时注意各相关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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